擾民的26℃

2012072812:52
 
擾民的26℃
(趙少康)
經濟部能源局日前表示,空調設備耗電大的11類服務業,將在民國102年1月1日起實施室內溫度限制26℃規定,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能源局表示,這11類用戶共計2萬2349家營業門市,預計每年可省2158萬度電力。
 
能源局的用意也許不錯,節省能源的大帽子義正辭嚴,道德性很高,但政府實在是管太多,既不切實際又擾民,是坐在辦公室裡畫大餅。
 

因電價已大幅提高,尤其商業用電漲的幅度更大,「以價制量」,各公司行號在此百業蕭條極不景氣情形下,必會力求省電以節省成本,所以不必硬性限制冷氣在26℃以上,明年用電量也會自然大幅減少。
 
室內溫度隨時在變
台灣夏天炎熱潮濕,遠非南韓、中國大陸可比,硬拿南韓、中國大陸政策套在台灣,不倫不類,否則南韓、大陸冬天都有暖氣、熱水供應,台灣冬天有時也冷得要命,政府要不要提供取暖設施?
 

能源局引工研院「空調節能最適溫濕度研究」報告,認為90%的人認為26℃感到很舒適,但26℃到底舒不舒適,還要看濕度是多少,在美國德州,溫度也許很高,但濕度不高,一出汗就蒸發掉,不會覺得濕濕黏黏的惱人,所以不能只以溫度高低來評斷。
 
就算26℃夠舒適,你要如何測量呢?是在冷氣出風口?大門口?還是大賣場烘焙坊火爐邊?挑三、四個地點平均,是挑哪三、四個地點?離出風口遠近高低?就像量測空氣污染,陽明山上的測站測到的必然乾淨,就算在各區公所的測站,設在樓頂的跟一樓的結果也會有天壤之別。
 
賣場、百貨公司、餐廳的客人是流動的,這一刻測量是26℃,一下子湧進一大群大汗淋漓的人溫度馬上升到28甚至30℃,這一刻測量是26℃,一下子離開一大群客人,溫度立刻下降到24℃,外頭陽光突然猛烈,室內溫度會跟著升高,忽然下一陣大雨,室內溫度又隨著降低,溫度隨著熱的傳導、對流,輻射隨時都在改變。
 
火車比汽車費不費能源?一車比一車當然費的多,但火車能載上千人,比汽車只載三、二個人,平均下來每人消耗的能源,火車是最節省的,台灣夏天如此濕熱,很多人去看電影、吃館子、逛百貨公司、大賣場,除娛樂、打牙祭、買東西,也是為清涼消暑,避免在家開冷氣費能源。
 

政府應該要鼓勵大家都到公共場所去吹冷氣,平均下來絕對是最省電的,不必斤斤計較26℃、25℃,算小不算大,找麻煩又不易執行,有不少餐廳、賣場為了怕被罰,把冷氣出風口訂在26℃,結果室內遠高於26℃,客人們都揮汗如雨,罵聲連連,向經理抱怨,回說:政府規定的!唉,政府啊政府,莫名其妙,真是庸人自擾之!
 
〈趙少康傳真〉作者為廣播電視主持人
 
2012年07月27日 蘋果日報
 
小江感想:

真是個跟莫名其妙的金管會一樣的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局。
都不懂得民間疾苦。
以後出門買東西中暑的機率應該會提高不少吧!
且這又是一項跟證所稅一樣會傷害經濟發展的政策。
只能說台灣百姓與商家真的是很可憐啊!
 

以下是該政策的新聞內容:
11項服務業 室內溫度下限26度
 【經濟日報╱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經濟部能源局昨(23)日宣布,將針對觀光旅館、百貨公司、超市、便利商店、銀行、證券商、車站及轉運站等11項服務業、2.23萬個營業門市,實施「室內溫度限值」措施,這些公共場所室內冷氣平均溫度須保持攝氏26度以上。
 
能源局表示,「室內溫度限值」措施預訂明年元旦實施,因上路時為冬季,因此明年夏天起才會真正適用,將有8、9個月宣導期。自明年夏天起,能源局將派員到店家和賣場實際量測,若發現違規,將限期改善;若逾期不改善,將處以2萬元至10萬元罰款,並限期改善;屆期再不改善,將加倍處罰。
 
能源局發言人王運銘表示,適用「室內溫度限值」措施的11項服務業,總用電量為70.5億度,占全國用電量2.91%;對該11項服務業來說,空調用電占比達41%,因此優先選擇11項服務業限制其冷氣溫度作為節能規定。
 
預估實施「室內溫度限值」節約能源規定後,預計每年可節電2158萬度電,相當於減少1.3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11項服務業包括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連鎖超市、連鎖便利商店、連鎖化妝品零售店、連鎖電器零售店、銀行、證券商、郵局、大眾運輸場站及轉運站等。高鐵站、火車站、飛機場、公車轉運站、船舶轉運站都適用,未來視11項服務業實施的情況,考慮進一步擴大到其他行業。
 
【2012/07/24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