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證據不敵政治決定

2012061715:46
 
科學證據不敵政治決定
孫效智
史瓦濟蘭公主日前參觀立法院,看到立法委員抗爭美牛場景歎為觀止,直問「把椅子綁起來擋住門合法嗎?」「現在已有科學證據證明萊克多巴胺有害嗎?」她似乎不解為何「美牛」這樣一件事需要這麼大動作抗爭,更不解這麼大的非理性動作為何是法律所莫可奈何,而人民也見怪不怪的?為了美牛案,在野黨發動一二○小時焦土政策,霸占主席台,癱瘓國會。這種非理性的抗爭作法與不祥和的對立情勢雖非始於今日,但其發展不知伊於胡底,實在令人憂心忡忡。
 
究竟該怎麼處理美牛議題或其他類似的政治爭議呢?答案很簡單,一般老百姓大概都知道,那就是要回歸理性對話,只是在現今惡質的政治文化裡,這個主張可能有一點狗吠火車的味道。
 
世界上少有兩全其美,魚與熊掌兼得的事。大凡人做選擇就是在衝突的價值間選擇你要的東西,並為此付出一些代價;換言之,要得到某個東西通常就意味著得犧牲另一些東西。
因此,好的選擇並不是沒有任何代價的選擇,而是所付出的代價是值得的選擇。至於如何衡量代價值不值得?那就要看所得到的與所付出的在理性上站不站得住腳?在道德上是否許可?簡單地說就是根據經權原則來判斷,也就是根據「兩惡相權取其輕,兩善相權取其重」來分辨。
 
從經權原則來看,美牛瘦肉精問題既涉及國民健康的把關,也涉及國民健康與國家其他利益如何維持衡平的問題。前者是科學問題,後者是政治問題。科學問題不應受政治觀點所左右,政治問題也不能只由科學觀點來回答。理想的決策機制應先有農政與衛政主管機關的科學把關,再由行政院通盤考慮各方面因素後做出政治決定。所謂政治決定當然不是指政治人物謀求一己或一黨之私的政治化決定,而是指權衡國家整體利益之後所做的符合經權原則的決定。朝野兩黨如果真的關心國家整體發展的利益,不但不該採取政治化的立場並鼓動民意朝非理性對立的方向發展,還該審慎思考什麼樣的作法才符合經權原則,並引導民意去了解並認同理想的政策方向。
 
照理說,健康問題是科學的事,科學應該是最客觀的,怎麼反而成了各說各話的角力場呢?關於這一點恐怕藍綠都有責任,而且,這陣子以來所有參與公共論述的人也都有某些責任。藍綠的責任在於他們主政下的農委會似乎都缺乏一套客觀專業的科學標準與作業程序來判定哪些動物用藥是禁藥、哪些是非禁藥。這不僅在扁政府時代如此,就算現在的馬政府,農委會的「動物用藥品技審會」究竟依據什麼機制來決定哪種動物用藥為禁藥或非禁藥,似乎仍是言者不清不楚,聽者不明不白。這樣的情形如果屬實,叫老百姓要如何相信政府真的會依據科學來為大家把關呢?再者,二○○六年萊克多巴胺被禁,二○○七年短暫預告解禁後仍維持禁用,再到二○一二年政府重啟是否解禁之議,美國壓力的陰影都是不容否認的,這就更加深了百姓對於政治化決定凌駕科學的疑慮。
 
除了藍綠有責任外,民間倡議團體也有一知半解之後就推波助瀾、危言聳聽的責任。例如論者經常引用JECFA對六位自願者進行單次口服大量萊克多巴胺引發心血管毒性實驗,來反對瘦肉精美牛進口。然而,該實驗用的劑量是五○○○微克,至於JECFA所定的成人每公斤最高安全攝食量(ADI)則是一微克,遠低於上述劑量,更何況最大殘留容許量(MRL)除了參照國際的ADI之外,還會考量我國的飲食文化來訂定。以九六年扁政府衛生署所提之肌肉10ppb為例(美國是三倍的30ppb),體重六十公斤的人要在一天內吃六公斤牛排才會超過安全容許量,這是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而就算發生了,這距離JECFA實驗的劑量還有好幾百倍的距離,如何能以之為基礎來主張含萊克多巴胺美牛具健康風險呢?事實上,國外使用十幾年並無任何中毒報告,健康風險之說,根據何在?
 
當健康風險不明確或甚至很低的時候,任何決策者盱衡全局,恐怕都必須做出兩惡相權取其輕的政治決定。無怪乎扁政府農委會主委蘇嘉全曾言,若瘦肉精在某一劑量內沒有影響,「憑良心講,我們禁止是有一點沒有道理」。在野黨如今的激烈抗爭究竟是一種政治化的決定抑或是慎思明辨的政治決定,讀者應該可以自行判斷。
 
(作者係台大哲學系教授、台大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主任)
 
2012-06-17 中國時報

小江感想:
真是丟臉丟到國外了!
台灣的民主還真民主啊!
不知道選舉到底是在選什麼,
「格鬥高手」或「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