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單 先重醫療、後癌症

2012070417:43
買保單 先重醫療、後癌症
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癌症已連續成為國人10十大死因之首,且根據衛生署統計,國內民眾每100個人就有28人死於癌症,壽險業者認為,癌症除了高致死率,衍生的高額醫療費用也會造成經濟負擔,若預算有限,先把醫療險保障買足後,最好加保癌症險。

 
國人最新十大死因依序為癌症、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肺炎、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高血壓疾病和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其中7項跟慢性疾病有關。
 
國際紐約人壽多元行銷長盧裕民表示,癌症已長期為10大死因的第一名,但是投保健康險時,不應只購買癌症險,而是要先投保足額的終身醫療與實支實付醫療當基本配備。
 
他解釋,癌症險雖可提高癌症醫療保障,但畢竟是為強化癌症治療而設計的商品,僅理賠治療癌症的醫療行為,不像醫療險的保障較全面,所以如果預算有限,建議先把醫療險的保障買足,之後再加保癌症險。
 

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也是預防10大死心疾病的必保險種。像傳統重大疾病險給付範圍,就包括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癌症、慢性腎衰竭、癱瘓等7項重大疾病。
 

國人罹患其他特定傷病的比率日漸提升,因此現在也衍生出「特定傷病險」,除重大疾病的7項保障,會再依各家保險公司商品設計的項目不同,市面保單以20多項疾病的保障最常見。
 
國泰人壽指出,無論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保障的項目都是參考國人10大死因的疾病設計,且有些也包含癌症保障,保險金多屬於「一次給付」,民眾可先添購。
 
至於
癌症險,市面商品多是在保戶確定罹癌後,先給付一筆初次罹癌保險金,然後再依因治療癌症的各項內容,例如住院、療養、手術、化療及放射線治療等實際醫療行為,額外給付定額保險金。
 
另一種則是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罹患癌症立即給付一筆理賠金,契約即終止,民眾若預算足夠,可視經濟能力加保,分散罹癌風險。
 
2012-07-04 工商時報


小江感想:
住院醫療險(實支實付與定額給付)不論是疾病或意外住院皆可申請理賠,
保障範圍最廣,
所以是醫療保險規劃應該最優先進行的部分。
而重大疾病險、特定傷病險與癌症險是針對特定的疾病做風險預防,
只有在該項疾病發生時才會產生理賠,
保障範圍比較小但給付的金額較大,
是補強醫療保障必須接著規劃的項目。
(因為這些疾病治療的費用通常都不便宜)
當預算不足或想分階段規劃醫療保險時,
務必要了解先後順序,
才能做好當下最恰當的風險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