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險新制 急診理賠 改實支實付

2013120110:29
醫療險新制 急診理賠 改實支實付
導正「為理賠在急診室待滿6小時」不合理現象
【廖珮君╱台北報導】


未來醫療險新保單,急診室和救護車理賠將採實支實付,避免浪費社會醫療資源。資料照片

 
善用資源

為杜絕保戶「苦撐急診室」、或搭免費救護車A保險金亂象,金管會要求,明年2月農曆年後,各保險公司新設計的醫療險新保單,對急診室和救護車理賠,2大理賠金都將改採「實支實付」,保戶花多少診療費,才能獲多少理賠金。
 

醫療險新制概況
 
目前市售許多醫療險都提供「急診室保險金」理賠,即保戶在急診室治療滿6小時或8小時,就可獲得理賠。
 

新制明年2月上路
例如民眾購買日額型醫療險,保障1000元(即住院1天賠1000元),只要因病或受傷掛急診,在「急診室待滿6小時,就可比照住院1天」,獲賠1000元。
 
保險局主秘施瓊華昨說,有些病患為了申請醫療險理賠「硬是要求醫生,要在急診室待滿一定時間」,引發醫院困擾,更讓急診室人滿為患。
 
除「急診室保險金」外,
若保戶是經救護車送到醫院,還有壽險業者的醫療險會提供「緊急醫療轉送保險金」理賠,一次約2000~3000元左右;但有些民眾是由「免費」救護車轉送,仍申請理賠,等於不用付費「還有賺」。
 

為遏止急診與保險資源遭濫用,保險局要求明年農曆年後,各保險公司新設計的醫療險保單,不能再以停留急診室時間長短做理賠,如待在急診室滿6小時就算1天,改採為實際有在急診室做治療,才能理賠。
 
搭免費救護車A錢
施瓊華說,
未來急診室理賠採「實支實付」,須以保戶實際發生在急診室的醫療行為做理賠,也就是說,保戶急診室花多少診療費,才能獲多少理賠金。
 
至於救護車理賠,保險局官員也說,未來將壽險業者的醫療險,也須確認保戶是搭「付費」救護車,將依照實際單據和花費做理賠。
 
某壽險公司主管坦承,不少民眾會利用漏洞申請急診金理賠,對於金管會的新規定「樂觀其成」,其實保險公司的醫療理賠支出不多,但因為保險規定引導民眾浪費社會醫療資源,對醫院比較不好意思。
 
既有保單不受影響
壽險業者說,對於原本在急診待床超過6小時,第2天要住院的人,保險公司本來就要理賠,沒有差別;若是不太嚴重的病人在急診室6小時之後回家,卻還要理賠就比較奇怪。
 

官員說,近期將修改保單示範條款,經核定後發布,並將在發布後3個月生效,依時間推算,新制最快將在明年2月上路,之後所有新醫療險保單均採取實支實付,但既有的舊保單不受影響。
 
2013年12月01日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