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放假經濟學

2012081111:46
 
台灣的放假經濟學
林建山
連月高溫熱浪,勞委會內部立見研訂「熱浪假」之議;而一個多月前接連兩個颱風來襲,從中央政府的人事行政總處與各個地方政府之間,已為「颱風假」之該不該放與如何放,而爭議未息。民粹則總是趁勢鼓風起鬨,要求凡有天災地變之既見癥候,就統統應該立時放假無疑。似乎「放假」已成為社會「最有感」也「最受歡迎」的善政。
 
從最淺短最近視的個體經濟分析,實乃台灣社會的雇用關係型態與薪酬給與機制,造成了這種主張的一面倒大趨勢。
台灣勞雇關係的最核心鏈帶,是所採用的「月薪包工制」,以月為單元核計彼此責任包工績效的代價;在月份之內的任何法定休假或公務給假,悉由雇主承受其一切成本代價,受雇人則因此白賺到那份免責無事的所得,遇有公休公假之損失與付出,當然都歸屬由選票人數較少的雇主來承擔,而淨得與樂得則統統歸於人數眾多的受雇人。設若今後台灣的薪酬給與機制,也採取類似歐美先進國家一樣是以「日薪制」計酬,則任何放假所引申的成本與代價,乃由勞雇雙方相對共同一致之承擔。則相信社會民粹對於「颱風假」「熱浪假」以至其他天災地變之休假,其取決之態度與看法,勢必就會大大迥異於今日所見。
 

從國際宏觀角度看,放假的多寡、長度與頻繁程度,對一國經濟社會發展及其國家經濟績效表現,確有極其重大關聯的:過度勉力勤勞的國家社會,不一定就有極好的經濟績效成果與餘裕的財富。但是,低度或根本不勉力不勤勞的社會,卻必定會使國家經濟績效成果不佳,以至財富蹇促貧乏。
 
二次大戰後,歐洲國家挾其既富且強的高蹈優勢,自一九六五年開始實施追求福利國家社會,繼之更演為周休二日制,甚至有極端的國家如法國之每周工時三十五小時。這樣的發展乃因為整個歐洲固有七○年代後科技創新而高升的效率生產力,足可以有力支撐這種五天造餅,兩天用餅分餅的新經濟社會模式。但是,這樣的體制模式到了九○年代已經無法持續,以致在一九九五年經歐洲議會議決放棄既往三十年的鬆散放肆,而轉向美國式競爭力國家發展。
 
再者,也因為九○年代中期後,全球化發展結果,促使所有農業、工業統統都轉向為「服務業化」,在時間、空間上都變得更加全球無接縫化;
任何一個國家的工作與休假時間,越能夠完全彈性化、模糊化的,就越能夠成為高吸引力高競爭力國家。英國,是目前全世界最能符合三六五天二十四小時持續營運的服務業經濟社會,以至乃得以成為全球象徵經濟社群的首席大國。光是作為全球外匯交易中心國家,每天處理全球七兆美元外匯交易的七十五%業務量,則其每年服務費收入總額超過五一一○億美元,已經等同於台灣一年GDP經濟總量。顯見知識經濟時代的全年不中斷服務業經濟,與既往傳統工廠經濟型態之迥異。
 
另有的大不同在於先進國家都把類似颱風假、熱浪假諸事,歸為「地方事務」,責由地方政府各自憑辦。無須像台灣一樣一體剛性限定「舉國必須一致」方式,使放假的地方放假,不放假的地方繼續工作,而國家整體機能運作不受破壞,政府服務不中斷、銀行持續作業、股票交易照常進行,與全球維持無隙縫、無時差接軌連動,堅持其為世界分工職能角色。
 
台灣社會對於放假及工時的行政規範與市場機制,迄皆祇眷顧職場內、國境內,而且過分工廠經濟思維地僵直剛性,完全不顧台灣必須依存於世界市場乃能永續發展的殘酷現實。其結果,祇會讓台灣更從全球聯網經濟中被邊陲化、被析離化,終致台灣的產業經濟競爭力退化,整個經濟社會在世界上越來越貶值。
 
(作者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2012-08-10 中國時報
 
小江感想:

在現行的制度下,
放假對雇主的確「傷很大」。
執政者在制定相關政策時,
必須以國際的視野及平衡的角度去做考量,
才不會傷害國家發展與台灣的競爭力。